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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達到我校自主劃定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具有復試資格。復試大約安排在2023年3月中旬,具體時間將在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布。
2.復試內容一般包括面試、專業(yè)筆試、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、實驗操作等,進一步考查考生的專業(yè)基礎、綜合分析能力、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動手能力等。
3.實行差額復試。差額復試比例,以及初試和復試成績權重等由各院(系)根據本學科專業(yè)特點及生源情況在復試前確定。
4.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、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(yè)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(yè)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,復試時要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,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。
5.學歷(學籍)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,復試時須提供學歷(學籍)認證報告,以供核驗。
6.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。
五、錄取與調劑
1.錄取工作堅持“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、確保質量、寧缺毋濫”的原則,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,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/工作業(yè)績、思想政治表現等因素確定錄取名單。
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(yè)和定向就業(yè)兩種。北京校區(qū)和珠海校區(qū)的非定向就業(yè)碩士研究生,須將人事檔案轉入北京師范大學(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(qū)新街口外大街19號),自愿選擇是否將戶口遷入北京師范大學(地址為北京市海淀區(qū)新街口外大街19號),畢業(yè)時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。定向就業(yè)碩士研究生的人事檔案、戶口均不遷入北京師范大學,畢業(yè)后必須回定向單位就業(yè)。
定向就業(yè)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、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(yè)協議??忌枳孕刑幚砼c工作或學習單位因考試錄取而產生的所有問題。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,我校不承擔責任。
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。除單獨考試外,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均為全日制。專業(yè)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習形式詳見附件2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基本修業(yè)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。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在學校規(guī)定的修業(yè)年限內,在從事其他職業(yè)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,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進行非脫產學習。
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。體檢不合格者,取消入學資格。
任何時候發(fā)現弄虛作假者,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,已入學的取消學籍,責任由考生自負。
2.未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,達到教育部規(guī)定的復試基本要求,可以聯系其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復試及錄取。我校不向調入單位提供自命題科目試卷等相關材料。
六、學費、學制、獎助體系和培養(yǎng)
1.所有碩士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。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3年,學費標準為0.8萬元/生/學年,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報到時繳納,分三學年繳納。專業(yè)學位碩士研究生學制和學費標準見附件2。
2.我校獎助體系詳見《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設立方案》(師校發(fā)〔2014〕31號)和相關文件。
全日制學習方式的非定向就業(yè)碩士研究生享受新生獎學金及助學金,非全日制學習方式的碩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獎學金及助學金。
已獲碩士、博士學位人員被我校錄取為碩士研究生的,不能申請以上獎助學金。
3.北京校區(qū)和珠海校區(qū)碩士研究生學籍均歸屬于北京師范大學。
七、住宿
在學制規(guī)定年限內,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;培養(yǎng)地點在北京的專業(yè)學位碩士研究生不解決住宿;培養(yǎng)地點在珠海的全日制專業(yè)學位碩士研究生,在校學習期間由學校在珠海安排住宿;“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”、“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”和“援藏計劃”等專項計劃碩士研究生,由學校安排住宿。物理學系、天文系、環(huán)境學院和水科學研究院部分實驗室將入駐北京校區(qū)育榮校園,因此,上述4個院系在北京校區(qū)培養(yǎng)的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,學校將在海淀校園和育榮校園統籌安排住宿。定向就業(yè)的北京地區(qū)碩士研究生不解決住宿。
八、出國培養(yǎng)和碩博連讀
1.我校實施“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”,在學校重點建設的學科領域每年選拔約150名研究生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或進行聯合培養(yǎng)。在讀非定向就業(yè)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。詳情請登陸我校教務部網站查詢。
2.成績優(yōu)秀、科研能力突出的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可申請碩博連讀,考核合格后即可在規(guī)定時間進入博士階段學習。
九、其他
1.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網上公開發(fā)布。推免生接收、報名、初試成績、分數線、復試安排、擬錄取名單等均可在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網(https://yz.bnu.edu.cn)查詢,請及時關注。
2.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。招生辦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試題,不出售參考書或辦理郵購業(yè)務。
3.若教育部在2023招生年度出臺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,我校將做相應調整并予以公布。
4.考生應遵守我校及報考點關于疫情防控的相關規(guī)定,不遵守相關要求并造成惡劣影響的,我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。
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,屆時另行通知。
5.聯系方式:
(1)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
電話:(010)58808156
招生咨詢郵箱:yanzh bnu.edu.cn
傳真:(010)58800519
辦公地點:主樓A區(qū)103室
?。?)通訊地址: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,郵政編碼:100875。
(3)北京師范大學各院(系)聯系方式請點擊此處查詢。
?。?)北京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監(jiān)督郵箱:yanzhjd bnu.edu.cn。
?。?)北京師范大學查號臺:(010)5880618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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